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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養是否合法?給正在評估「這條路」的你,一次講清法律風險與界線

為什麼「包養」會被問到合法性?
在台灣,包養這兩個字越來越常見:它指的是一方提供經濟支持、另一方提供情感或陪伴──有時也包含性互動。正因為「金錢+關係」這個組合容易與性交易混在一起,許多人第一個疑問就是:「這樣做會不會犯法?」
法律底線:兩套主要規範
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80 條
只要被認定為營利性交易(包含媒介、經營、提供場所),就屬違法。
如果你的包養互動明確以「性服務」為交換條件,就可能落入性交易範疇。
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
未滿 18 歲絕對紅線,不論自願與否,只要涉及性交易或剝削即屬刑事犯罪。
與未成年人建立包養關係,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,並留下前科。
重點: 法律關注的不是「我們怎麼稱呼關係」,而是行為是否構成性交易、對象是否為未成年人,以及是否有營利或媒介行為。
包養契約的效力:民法視角
有人想用「包養合約」保障權益,但在台灣司法實務裡,這類契約通常被認定無效。理由來自《民法》第 149 條:契約內容若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,即不受法律保護。例如,法院曾判定一紙包養契約無效,因為它直接以固定金額交換同居與性行為,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最終任何一方都無法據此主張權利。
換句話說,即使雙方簽了字,遇到違約糾紛也難以透過民事訴訟獲得保障,甚至可能因為契約內容觸法而使自己陷入刑責風險。
包養 ≠ 性交易,但界線在哪?
• 互動範圍: 包養通常包含吃飯、旅遊、陪伴、經濟支持;性交易則聚焦在金錢與性服務的單次交換
• 時間長短: 包養多為長期、穩定承諾;性交易傾向一次性
• 法律判斷: 只要約定或實際上出現「以金錢換性行為」的對價關係,無論時間長短,都有被視為性交易的風險
因此,即便你們口頭上說的是「包養」,若實際內容與性交易無異,一樣可能觸法。《社維法》的重點是「行為本質」,而非標籤。
潛在風險:已婚、未成年與詐騙
• 已婚對象──若配偶提出告訴,包養者可能面臨通姦或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責任(修法後通姦罪除罪,但仍可能被求償)。
• 未成年人──絕對禁止。涉及即屬刑事案件,無任何灰色空間。
• 詐騙與騙砲──高價承諾、要求先匯款、拒絕視訊驗證等,都是常見手法。一旦財務受損,須自行蒐證(聊天紀錄、轉帳憑證),依《刑法》詐欺罪提告,取證難度高。
常見 Q&A
問題 | 簡答 |
---|---|
包養在台灣完全合法嗎? | 不一定。只要牽涉性交易或未成年人就違法;否則屬灰色地帶,但契約常被判無效。 |
包養契約能保護我嗎? | 大多數情況下無效,法院易判內容違反善良風俗。 |
如果被騙砲怎麼辦? | 蒐集證據後以詐欺罪報警或提告,但須自證對方「以不法手段取財」。 |
怎樣才算性交易? | 以金錢或財物作為直接對價,交換性行為或性服務,即屬性交易。 |
與未成年包養後果? | 依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》處 3 年以下刑期,並可能加重罰款。 |
給考慮包養的你:三條法律底線
• 成年且自願──雙方都年滿 18 歲,且非被脅迫。
• 不牽涉營利媒介──避免透過第三方「仲介」或公開平台安排性服務。
• 保持書面/金流紀錄──若金額大,使用合法轉帳並保留紀錄,以備日後自保或申報。
結語:法律不擋情感,但會對行為設限
包養關係本身並非一刀切的「非法」或「合法」;它真正踩線的,是未成年人、性交易實質、以及侵害第三人權益(如配偶)的場景。如果你正考慮踏入包養,務必先搞懂台灣現行法規——只有在法律紅線外談情說愛,才能避免後續的刑責與民事糾紛。
建議: 若仍有疑慮,可諮詢律師或法律扶助機構,根據具體情節獲得專業意見,別讓曖昧的契約把自己推向風險深水區。